设计院加盟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
联络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乙方:
办公地址:
办公室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就双方经营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甲方同意乙方对其 **********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业务经营等进行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的管理办法。
二、承包经营范围和期限
1、乙方在总公司资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接业务,允许经营范围为 **省***市境内,严禁超资质许可,跨区域经营。
(乙方承包经营无区域保护,若本区域有其他客户拟注册分公司,甲方需先询问乙方意愿,乙方有优先注册权限。)
2、承包经营期限:以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成功之日开始计算,经营期限为 伍 年;后续年度管理费的缴纳:乙方应在每年度合同期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下一年度管理费。管理承包期满若双方均能完全履行各自职责,继续合作提前两个月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资质证书、经营执照等资料的复印件,如需要上述资料原件,乙方提前3天申请由甲方派人按时提供要求的原件。
2、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指派人员到乙方配合工作时,差旅费用按照总公司人员出差分公司的管理规定》(附件1)执行。
3、配合乙方完成分公司的注册及注销程序。
4、对乙方所负责的项目具有保密义务,如有泄漏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乙方优先使用甲方除本规划设计公司之外其它的资质资源,甲方按照项目开票金额收取6%的项目管理费,进销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资金费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务。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承揽、实施、核算甲方资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当地的筹建及相关资质备案手续由乙方实施,相关投入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配合提供总公司相关资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费均由总公司处理,分公司负责支付所有税费。
2、乙方聘任具有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书的人员任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甲方提供的证章均由指派的专人保管; 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 ,技术(财务)负责人 。
2.1取得甲方授权、以甲方及分部名义承揽业务的乙方工作人员由分部同其建立劳动关系及法律关系,如特殊需要另议;
2.2取得甲方委托、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办理上岗证明以及任何证明、证件、各种章等均视为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及法律关系,乙方应当负责分公司聘用人员的薪资、社保、福利等费用。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劳动仲裁、人事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2.3乙方应明确告知其从事合作业务的乙方工作人员上述2.1和2.2款,并承诺不因此给甲方带来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诉讼;
2.4在合同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伤亡事故、债权、债务等其他任何事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先行承担,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强制注销分公司;
3、乙方对本合同内容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负有保密义务,如因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注册流程办理分公司注册手续,若分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5个工作日拒不支付约定管理费和保证金,甲方有权强制注销分公司,合作协议同时废止。后续年度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管理费,逾期10天的,甲方暂停配合乙方工作,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逾期缴纳费用的0.5%/天承担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管理费/365*逾期天数】的管理费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的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责令乙方注销或办理管理权交接手续。
5、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所有的国家、省、市、县的法规和制度,不得发生转借资质和超越合同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不得私自成立其他分支机构以及涉及“信宇腾远”字样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6、乙方应积极维护公司信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如因乙方违规造成通报以上处分,除没收违规项目全部收入外,有罚款的按其罚款额公司追加50%罚款;乙方做出有损甲方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网站、报纸或书面形式通报公司情况,没收违规项目全部收入。
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业规范等执行项目。分公司对勘查、设计等项目所出成果文件准确性,合规性全权负责。
8、为了公司宣传维护品牌,分公司每月向总公司提供2条以上新闻素材。
四、管理费的收取细则
为规范经营降低风险,乙方向甲方按年缴纳管理费,年固定管理费为人民币 * 万元 ,保证金 * 万元。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付款 * 万元,分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付 * 万元。当领取总公司执业人员印章时付 * 万元印章押金。无论乙方业绩如何该固定管理费都不做退回。乙方不得发展任何形式的挂靠,如发现一次处罚0.5万元/次,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甲方收款账户:***********有限公司
开户行:****************************
行号:*****************
账号:********************
1、业主单位的咨询费等款项尽量进分公司账户;如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税票,乙方同时将税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业主单位咨询款必须汇入甲方账户,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结算款项;甲方在收到款项后,乙方根据甲方财务制度规定办理结算(详见附件2),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取1%的财务服务费。
2、不允许乙方私自刻带有甲方名义的印章,也不允许以甲方的名义或用带有甲方名义的印章对外签订有任何债权债务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连带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分部的印章执行《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
五、相关文件报送及归档
乙方每季度末提前10日发送以下资料到甲方职能部门邮箱:上月所开发票联及报税报表、签订合同委托协议扫描件,新招聘人员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每季度末将项目清单递交总公司,重点项目结束后将归档资料邮寄总公司一份存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擅自终止协议,应向乙方退还乙方所交当年管理费及保证金。
2、乙方若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擅自终止协议,需缴清所欠管理费,对于已交管理费及风险保证金不再退还。
七、合作终止及保证金退回
若甲乙方终止合作,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分支机构注销手续,并配合甲方办理各项移交手续。乙方如有遗留正在进行的具体项目代收款,由总公司代开发票及收款。乙方开票时应提前预缴发票金额7%的税金,总公司按发票金额收取3%的管理费,乙方提供发票金额90%的成本票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剩余项目款。待乙方完成分公司注销程序并登报声明办理完已交手续后,经甲方审查完后3个月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约地为陕西省西安市。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笔管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印章使用、保管责任承诺书
本人系本公司 ************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经济责任承包人,在此对分部的有关印章(附件2)使用、保管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的印章使用范围及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2、对本分部由印章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问题,愿以本人的所有财产作为担保,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负有追溯的责任。
3、对部所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在参与项目中由印章使用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等行为和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等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4、印章的使用范围:
4.1 本部印章的保管须经公司同意,由分部负责人及安排的专人保管,并将保管人及保管情况及时报公司留底,用印情况及时报告公司。
4.2 本部印章的使用仅限于公司内部文件的传递、工作联系单、付款申请单等有关文件资料使用(以上使用需符合建设部有关对成果文件用印的规定);不得用于对外单位提供各类担保、借债、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收发材料等。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3 分部的印章在合作结束,备案资料齐全,注销完成后在7日内回交公司。
4.4 领取印章时,须缴纳保证金 / 万元,由公司开具收据,待合作结束后无遗留问题,印章完整交回公司时凭收据予以返还。
4.5 对违反规定,未能按照用印范围使用的,公司一旦发现将予以收回分部的印章。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